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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女大学生偷拿2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33 辽沈晚报

  警方经过工作促使女大学生投案自首,允许其取保候审悔过自新

  

  一念之差,来葫芦岛打工的朝阳籍女大学生偷拿了2500元。葫芦岛警方通过工作,使这名女大学生投案自首。考虑到这名大学生正在就读,是初犯且有悔意,警方允许其取保
候审。日前,这名女大学生给派出所送了一面锦旗以示谢意。

  今年20岁的金某是朝阳人,现为吉林省某大学学生,因家境贫困,利用寒假期间来葫芦岛打工。金某通过葫芦岛“信息平台”在一家幼儿园谋到了一个幼师职业。

  一天下午,金某无意间发现园长把一摞钱放到了隔壁办公室的办公桌里。金某的脑海里顿时有了一丝邪念,随后她开始了盘算,如何将这些钱弄到手。一番策划后,晚上9时多,她以修理堵塞的卫生间为由,从园长那里把一串钥匙骗到自己手,打开办公桌的抽屉窃走2500元钱。

  葫芦岛警方在朝阳地区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调查、走访,终于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金某的家住在朝阳六家子。金某家非常贫困,全家5口人,还有个男孩也在上学。金某的父母告诉民警,全家省吃俭用,总算把女儿金某供了出去。女儿知道家庭状况很难,非常体谅父母的良苦用心,因此趁着放寒假到葫芦岛打工挣点钱。说到女儿的懂事之处,被蒙在鼓里的金某母亲还颇有些自豪。

  通过一番工作,金某在其姐姐的陪同下来到连山区兴工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警方认为金某已经向失主退了赃,幼儿园园长也原谅了金某,金某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考虑到金某是初犯,又是在读的大学生,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派出所领导综合考虑各方面情节,经研究决定,为不影响其学业,给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允许金某取保候审。

  驻葫芦岛记者冯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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