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缉拿”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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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实习记者王鑫)“本店限定最低消费,拥有最终解释权”、“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这一类霸王条款往往使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为此,本报从今日起联合成都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对消费者利益损害最大的二十条霸王条款,本报热线86613333-1即日起开通。
据介绍,霸王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其中,一些经营者利用其“预先拟定”的优势地位,有意识地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成都市工商局与市消协决心以“3·15”活动为契机,重点整治二手房转让、装修、旅游、化妆品等4个霸王条款最常见的行业。从今日起,读者可以拨打本报热线,举报霸王条款。届时,本报将会把热线收集到的霸王条款全部移交到成都市消协,进入二十大霸王条款的候选行列。在今年的成都市“3·15”晚会上,市消协将向成都市民公布最终评选出的二十大霸王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