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就近免试入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7:52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体现了对城乡孩子平等接受教育权的尊重。 草案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的接受义
草案明确“禁用童工”的原则: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