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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不合理患者可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7:5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2月26日讯 (记者张苏民)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在医疗机构中开展处方评价工作。医生开的处方经查实如果是不合理的处方,院方将免除患者该处方费用;而开大处方连续两个月被公示的医生,将被暂停处方权。

  据悉,为防止“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动,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省卫生厅目前正酝酿出台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的规定。

  实行处方评价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处方评价委员会,由药学、医务、质量控制部门和各临床科室专家组成。

  外方评价范围包括处方药品用量、抗菌素的规范使用、贵重药品用法用量、处方药品费用等内容。如将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医疗机构将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将每月金额前100名处方评价情况和开具不合理用药“大处方”前10名医生名单公示,连续两个月被公示的医生,暂停处方权。对经查实的不合理处方,应免除患者该处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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