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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将设惠民病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7:5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2月26日讯 (记者张苏民 实习生罗佳 高敏 通讯员林少川)今天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给困难群体带来一个好消息: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困难群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今年上半年,我省将在各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中启动惠民病区(病房)试点工作。根据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对惠民病区(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据了解,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的服务对象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城镇“三无”对象、五保户、特困户、进城务工人员和伤残退伍军人等。这些对象凭有关证件在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就诊住院时,给予相应的医疗费用和优惠。

  惠民范围为惠民对象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但对由于自杀、自残、打骂斗殴、酗酒、违法犯罪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将取消优惠。

  据悉,我省将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鼓励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对惠民医疗进行扶助和捐赠,并鼓励社会志愿者到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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