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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8:07 东方网-文汇报

  孙化民

  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25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补充,涉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源配置、学校安全、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内容,核心就是确立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这一消息发布,引起公众极大关注。

  “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投入保障。但由于国家基础教育长期投入不足,“义务教育”不“义务”,“免费”也落了空。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明确提出,到上世纪末将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例提高到4%。而日前一份名为《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的资料显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2.79%。

  改变这种情况,必须明确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投入责任。现在草案规定,“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这就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有利于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的目标,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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