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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下半年可在家门口找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8:36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实习生费莹莹)2月26日,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起辽宁将用一年时间,在街道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用两年时间,在所有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并将就业信息延伸到街道社区。

  街道劳保站不低于100平方米

  据介绍,今后社会劳动保障工作办公和服务场地应有固定场所,面积要与实际需要相适应。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街道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乡镇和社区配备的专职人员不能少于2人。所有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家门口享受劳动保障服务

  据了解,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站的主要职能包括:

  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对辖区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进行管理。

  负责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对象的审核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开展辖区内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

  收集和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工作,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

  协助有关部门,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帮助辖区内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到社保机构办理丧葬费结算,以及对辖区内高龄、孤老、重病及行动不便需要特殊照顾的退休人员实行送养老金上门服务等。

  就业信息网络也要进社区

  到2007年6月底,沈阳市的就业信息系统,也要延伸到街道社区。对于专网延伸不到的街道和社区,要通过互联网实现与数据中心的联接,支持在街道、社区进行公共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处理。

  届时,全市职业供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失业登记管理等业务信息在街道社区就可以一目了然。街道社区可以利用全市集中的职业供求信息,对岗位空缺、个人求职登记、中介服务、招聘管理等职业介绍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而且还对劳动者就业登记、再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等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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