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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新办法培养农村土专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0:06 桂龙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出台。从2006年到2010年,广西将在全区县、乡、村范围内,培养约50万名覆盖农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各类农村实用型人才。今后,更多的“田秀才”、“土专家”将投入农村经济建设中。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掌握一定专
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标准就是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人员。今后,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每年将联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现有的县、乡、村各类农业技术人员,使他们成为当地农业科技带头人;重点从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土专家”。

  据介绍,有关部门在多个方面对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优惠。农村实用人才在自办、承包种养场或乡村企业时,享有承包优先权和贷款贴息、税利返还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允许他们在农村跨地区开展科技承包、创业等,当地政府不得以户口为由作任何限制。外出务工人员凡在外地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地职业资格证书同样有效,享受同等待遇。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王香菊作者: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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