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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学车按照学时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0:06 青年时报

  随着汽车的日益普及,我国百姓的学车热情空前高涨。“十五”期间,我国每年至少新增汽车驾驶员550万名。

  而从今年4月1日起,驾驶员培训学校将逐步对学车的人实施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的新制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2月26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议上表示,实行学时制后,以往6人一车
或8人一车的培训模式将逐步被杜绝。

  实际操作培训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徐亚华指出,新规定本着“方便学员、服务社会”的宗旨,从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车方便性、合理价格收费等方面,给予了严格规定。新规定要求驾校增强的服务功能主要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和教练员信息;培训机构要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地等情况;要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取消原来给学员发放《学员证》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证明的规定。

  推行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等制度。新规定明确要求: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建立学员权利保障制度,学员对所学项目和内容必须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经本人签字审核同意。

  交通部1996年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宗旨: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一部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管理规章,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了许多重要的制度创新。

  交通部公路司车辆处副处长蔡团结介绍说,规定的主要精神可以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既要便民,也要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强化市场监督,建设诚信体系,维护学员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序的驾培市场。

  最大限度地保护学车人的权利

  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已经交通部对外发布。按照新规定的要求,我国将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权责一致的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车人的权利。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2月26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议上介绍说,新规定合理划分和规范了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能和权限,明确规定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制度上保证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

  他表示,建立权责一致的管理工作机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学员的权利。

  去年底我国驾校超过6500所

  到2005年底,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已经突破6500所。今年将突破7000所。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介绍说,我国驾驶员培训管理体制目前基本理顺,初步建立了培训与考试的衔接机制,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员肇事同比下降16.1%。

  去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738人

  我国去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起,造成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死亡人数占我国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约3/4。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指出,汽车在为现代生活带来方便、舒适、高效的同时,不能忽视的另一方面问题是交通事故。

  他分析,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等多方面因素,但最重要的是驾驶员的素质。

  据统计,在2005年的交通事故中,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到总数的92.7%和92.2%。

  他指出,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基础源头和最关键因素,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是驾驶员培训管理的首要任务。要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素质,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对驾校将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我国将以“实行分类许可”为切入点,对驾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介绍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对驾校实施分类许可,以满足不同档次、不同内容的培训需求,积极引导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

  他具体介绍说,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三类,分别予以许可。

  根据培训能力的差别,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细分为三类;充分考虑到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特性、专业要求和危险性等,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细分为两类。

  规定还规范了许可工作实施主体、许可条件、发证程序、期限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相应内容,对明确准入门槛、简化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后对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度

  今后学车将以“确保培训质量”为核心,建立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对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度,让学车质量更有保障。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表示,新规定非常重要的宗旨,就是确保培训质量,使培训的驾驶员能够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多一些平安、少一些事故。

  他具体介绍说,新规定以填写教学日志、审核培训记录和颁发结业证书等为重点环节,建立了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同时,还明确了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实行质量信誉考评制度,规范了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

  他表示,对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以牺牲培训质量换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新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

  徐亚华指出,在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方面,新规定比以前更加简便了,但在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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