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呼唤更多的“十杰”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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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0:16 检察日报 | |||||||||
编者按 自1993年以来,由高检院、本报联合中央十几家新闻媒体开展的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已进行了六届。十几年来,十大杰出检察官的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强烈反响。“十杰”事迹为何能广为传播?带给人们哪些启示?从今天起,本报相继刊发三篇“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启示”述评,敬请关注。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
胸怀大局,才能更好地服务第一要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杰”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倍努力地做好检察工作,才能完成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为此,他们在检察实践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本领,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检察员吴春妹,为了“攻克”全国首例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案——“中科创业案”,连续几个月“恶补”证券知识,成功公诉了这个专业性极强的金融案件。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消除不利因素,在中国证监会的配合下,她向有违规行为的126家证券营业部发送了检察建议书,95%的营业部发回了整顿报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思民、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不仅积极倡导,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同时加大惩治犯罪力度,遏制商业欺诈,营造诚实信用的经济环境,保障了国企改革,吸引了外商投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强化法律监督,才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既是检察工作主题,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既是检察机关树立的执法观,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 “十杰”们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全国部署开展的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中,扎根一线,忘我工作,重点查办了一批制售假药、假农资,暴力取证,非法搜查,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款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第六届“十杰”的履历中,记载着这样一串数字,王书田7年来带领干警查办职务犯罪案94件,全部被作有罪判决;蒋汉生客观公正地办理了200多起案件;身患白血病的魏艳玲三年来办理各类公诉案件116件……由于在履行职能中抓住了检察机关服务第一要务的重点,案件办完了,当地党委满意,群众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妥善化解矛盾和消除不和谐因素,才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化解和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十杰”们共同的信念。 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美兰,为了感化一个上访了22年的老人,曾经陪老人在冰天雪地里站了近3个小时,以几乎冻僵的身躯融化了老人心中的坚冰。事后,李美兰动情地说,将心比心,才能以心换心。几年来,李美兰参与调查处理群众申诉案260多件,化解各类纠纷6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第三届“十杰”白云以及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白云热线,知民冷暖,解民忧难,开通两年多来,化解社会矛盾160余起,避免和防止了19起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被誉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安线。也正是因为有了像李美兰、白云这样的检察官,检察机关才更加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百姓的信赖。 “十杰”检察官是共和国20多万检察人员的杰出代表,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检察机关的宝贵财富,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更多的“十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