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学车按照学时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0:56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专电(记者林红梅)从今年4 月1日起,驾驶员培训学校将逐步对学车的人实施学时预 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的新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 实施。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指出,新规定本着“方 便学员、服务社会”的宗旨,从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车 方便性、合理价格收费等方面,给予了严格规定。新规定 要求驾校增强的服务功能主要有: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省级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 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和教练员信息;培训机构要公示经营类 别、培训范围、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地等情况;要 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取消了原来给学员发放《学员证》时必须提供县级以 上医院身体检查证明的规定。 推行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等制度。新规定明确要 求: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 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建立了学员权利保障制度,学员对所学项目和内容必 须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经本人签字审核同意。 交通部1996年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规定》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