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办企业获利两年免征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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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05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要求,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纲要》,对科技投入的“成效”,我国将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来源:青年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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