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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71万多元经济问题 省建设厅一处级干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安徽省建设厅物资供应公司原经理、安徽省建设物资供应总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正处级)赵铭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赵铭于2005年6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今天庭审时,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共71万多元。

  据检察院当庭指控:1999年底至2000年初,合肥天山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国清因缺乏资金,找到赵铭并约定与被告所在公司合作开发。赵铭提出用省建委招待所房产
证作抵押贷款,要求拿12万元的好处费。张国清先付给赵铭2万元,向建设厅物资供应公司借款20万元后,将其中的10万元按赵铭要求转入一家公司,该10万元后被赵铭作为其个人借给省建委招待所装修,案发前这10万元已陆续归还赵铭个人。2005年3月,张国清以公司破产为由找赵铭索回12万元。赵铭找合肥盛财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尚广才要了12万元现金给张国清。2001年底,尚广才承建省建设厅物资供应公司综合楼时,赵铭指使其虚开一张金额为124784.59元的发票,然后用这张假发票在物资供应公司报销,赵铭还用调账的方法,用这笔款减少了自己私营的安徽城建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的债务。赵铭在经营其私营公司期间,拖欠了大量货款,1997年12月4日赵铭被任命为省建设厅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后,分两次将公司25万元作为私营公司的钱还欠款。

  赵铭在庭上认为自己没有受贿,与张国清是个人债务往来;没有贪污、挪用公款,因为钱没自己拿,否认安徽城建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为自己的私营公司。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邢婷 石莉)

  新闻点 9:30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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