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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故事:多亏公证帮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4:53 法制早报

  卖柑者言:多亏公证帮我!

  □刘婷

  某水果公司正是看准了芦柑在北方市场会“奇货可居”,所以与南方一个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20万斤的优质芦柑的 购销合同。为了防止卖方再将这批芦柑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
,买方提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强制执行 条款。卖方水果批发公司认为此举甚好,可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于是和买方一同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购销合同公证。公 证处受理后,对买卖合同内容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对合同中“优质芦柑”的标准在谈话笔录中作了补充。然后向两个当事人出 具了公证书。

  卖方积极组织货源,如约发货,不料,买方却拒绝接收。买方称质量不符合“优质”标准,卖方认为已经完全按照要 求供货。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卖方来到公证处,希望讨个说法。公证处经调查了解到,买方拒绝货款的真正原因是,其他的竞 争者捷足先登,抢占了市场,以非常低的价格与买方签订了合同。所以,买方才以种种借口拒收货物。公证处审查后认为合同 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为卖方出具了强制执行证书。

  卖方得到公证书后,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就按合同规定收回了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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