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把脉"高校助学贷款难开出"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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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3/4贫困生未获助学贷款
本报讯记者王雷、崔朝阳、余颖、夏杨报道:获得助学贷款的人数不到贫困生的1/4,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1/5。昨日,何大进等12名代表献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
助学贷款三大病灶 广东高校有3/4以上的贫困生未获助学贷款!何大进等代表列举了这样一组数字———2005年,广东在校的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生共有91.89万人,贫困生大约占20%左右,即18万人。只有4.14万学生签定了贷款合同,获助人数不到贫困生总数的1/4。胡克伟等代表摆出事实:湛江师范学院已连续两年未能获得助学贷款。 “这只是一个问题。还有还贷违约率高问题。”代表们又摆了一个数字———从2003年开始,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 还有银行贷款期限偏短的问题。“目前省政府与中标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2年,银行借款给学生的期限只有1-2期,很多学生担心以后两三年的贷款没有着落。” 细细把脉病因何在 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症结是什么?代表们一一指出症结。“国家对高校助学贷款虽有明文规定,但缺乏配套措施和保障制度,学校与银行的关系没有理顺,上下脱钩,手续繁琐,工作进展缓慢。”“银行具体经办人员怕担风险受处理,积极性不高,能拖则拖。银行不能把助学贷款简单视同一般商业性贷款,不能要求经办人员在办理助学贷款时完全承担类似商业贷款的责任。” “助学贷款只凭诚信贷款,缺乏有力的约束还款措施,造成高校和银行追还贷款难度很大,往往达不到学生与银行贷款协议的要求,使银行和学校处于两难境地。” 对症下药开出处方 找到“病因”,代表们拿出处方。 “由省统一出台高校助学贷款具体规定,进一步明晰银行和学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简化手续和程序,提高效率,避免相互扯皮;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业务人员办理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以此改善高校学生贷款难的现状。 代表们建议,省政府与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协议的期限适当延长,保持贷款工作的延续性;建立、完善诚信制度与还贷制度,加大对未能履行贷款协议的处罚力度。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