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监察部:将联合查处牡丹江水污染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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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5: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题:中国将查处牡丹江水污染事件 新华社记者王敬中 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27日在此间宣布,将联合对牡丹江水栉霉污染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进行督办。
这是中国政府日前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后,环保和监察部门首次联合督办环境违法案件。与此同时,两部门还公布了其他三起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在2006年第一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孙怀新指出,过去监察部和环保总局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由于缺乏有关法律规定,很难对涉案政府官员进行处罚,《暂行规定》的出台解决了这一难题。 根据《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且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据介绍,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在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建酒精生产项目,没有配套治污设施。酒精生产过程中高浓度污水直排海浪河(牡丹江的一条支流)。 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要求,海林雪原酒业公司等三家向牡丹江超标排污的企业必须依法实施停产,经省市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立即对基层政府出台的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发现限制执法的错误做法立即纠正,并追究责任。 这两个部门公布的其它三起案件分别是:山西省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土规定”问题;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锰污染问题;甘肃省榆中县百美纸业环境污染问题。 为彻底解决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要求,必须坚决纠正各种“土政策、土规定”。凡是地方政府制订或采取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措施,一律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领导责任。 去年11月松花江发生特大污染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定了未来15年以防治各类污染为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也明确提出,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就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此间观察家指出,中国治理污染的关键是责任到人,打掉污染企业的保护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措施给那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的官员提出了明确的警告。“这四起挂牌督办案件是今年监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执法的第一步,两部门还将公布新的联合督办案件,”孙怀新说。(完) 相关稿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