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调查》:你收到过“黄段子”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20:39 央视《东方时空》

  央视东方时空时空调查2月27日播出节目《你收到过“黄段子”吗》,以下是节目内容实录:

  “用数字掌握生活”,欢迎走进今天的《时空调查》。

  今天我们关注的话题是手机短信上的“黄段子”。我想什么是“黄段子”这里我就不用多说了,很多人可能都曾接过这样的短信。要是一个特好的哥们发来的,可能你会一笑了之;可要是一个不熟的、不认识的、甚至是不喜欢的人发来的,没准儿你就会觉得心里不痛快、甚至于是相当不痛快了。不过,如果以后你再遇到这样的事儿,觉得正常生活都被干扰了,那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将于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有这样一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底有多少人曾经收到过“黄段子”短信呢?我们在新浪网上做了一个调查,有4456名网友参与,来看一下结果:

  您收到过“黄段子”短信吗?

  1、收到过 96%

  2、没有 4%

  96%的被调查者都曾收到过“黄段子”短信,这个比例应该说是相当惊人了,毕竟,咱们国家可是世界手机用户的第一大国,手机用户近4亿。在即将正式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乱发“黄段子”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将被定性为违法行为,那么大家对这条规定的总体态度怎么样呢?我们也做了一个调查:

  您对此规定出台的总体态度如何?

  1、初衷是好,但是执行有难度 65%

  2、不看好,根本无法执行,法律就不应该做规定 19%

  3、拍手称好,对执行效果积极乐观 16%

  非常遗憾的是,加起来有84%的人都认为这条规定执行起来有难度,甚至根本无法执行。那么这条规定的可操作性到底怎么样呢?我们来听一听律师的说法: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松:应该说这个法律规定,还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为这个法律最重要的部分,在于你所发送的短信,对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而从对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这个角度上来看,是一个从常规的行政执法行为,很容易调取证据的,他可以用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方面来证明,这个并不存在任何取证的困难.

  律师告诉我们,在以后处理一些特殊案例时,还是有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比如说“淫秽”短信到底该怎么来界定?什么程度的才算是“淫秽”等,不过总体来说,这条规定的操作性还是不成问题的,相信这对于那些曾经受过“黄段子”短信骚扰的人来说,一定是个好消息。那么,这么多的“黄段子”信息主要都是谁发来的呢?接着往下看:

  一般是什么人发给您的?

  1、熟人 70%

  2、陌生人 30%

  我们看到,熟人的比例比陌生人多出了一倍多,完全成了发“黄段子”的主角了。那么大家在接到熟人发来的短信时,一般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您收到熟人发的“黄段子”短信后,一般会有怎样的反应?

  1、无所谓,也不太会转发 44%

  2、感兴趣,并转发 23%

  3、不喜欢,一般会删除 28%

  4、厌烦,删除并警告他(她)别再发 4.8%

  5、诉诸法律 0.2%

  其实选择“无所谓,也不太会转发”和“感兴趣,并转发”的人,对“黄段子”短信的态度应该都属于能够容忍,而后三项,“不喜欢,一般会删除”、“厌烦,删除并警告对方别再发”和“诉诸法律”应该都可以归为不能容忍。我们做一个合并,前两项“能够容忍”的比例加起来为67%,而后三项“不能容忍”的加起来为33%。很明显,人们对熟人发的“黄段子”接受程度还是比较高的。

  不过,可别以为是熟人就可以随便发这样的“黄段子”,北京的闫女士和齐先生应该算是熟人了,两家曾住在一个院子里,闫女士的丈夫和齐先生还是同事,可就是因为这“黄段子”,两家人最终闹上了法庭。

  别以为是熟人就可以随便发这样的“黄段子”,北京的闫女士和齐先生应该算是熟人了,两家曾住在一个院子里,闫女士的丈夫和齐先生还是同事,可就是因为这“黄段子”,两家人最终闹上了法庭。

  2003年12月31日和2004年1月1日,闫女士的手机连续收到了八条明显具有挑逗性和威胁性的短信息,像什么“我摸遍了你的全身”之类的,而信息都是齐某发来的,这让闫女士又羞又怒。一气之下,她以齐某对自己进行

性骚扰为名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虽然齐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性骚扰,只是熟人间的一个“有点过火”的玩笑,但法院最终却判定,他的行为对闫女士构成了性骚扰,要求齐某向闫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一千元。

  因为几个“黄段子”成了被告,既伤了感情、又丢了面子,相信齐某的心里一定不好受。不过,对于重庆的郑勇来说,这“黄段子”给他惹来的却是一场杀身之祸。

  2003年的一天,郑勇给几个朋友转发了一条黄色短信,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关系不错的女同事。没想到,女同事当时出去买菜,把手机忘在了家里,而这条短信息又恰巧被她的丈夫胡爱民看到了。

  刑警:等他妻子回来之后,他就问是怎么回事,他妻子就跟他坦言了,是同事郑勇给她发来的,当时就说是开玩笑

  然而,这个玩笑显然是胡爱民不能接受的,正在气头上的他辗转把电话打到了郑勇的家里,并把事情告诉了郑勇的妻子。很快,郑勇的电话就打了回来。

  胡爱民:他(郑勇)就说我把他的家庭破坏了,他要告我诽谤罪,他说等着,我回来后,到圣地亚湾(茶楼)解决.

  撂下电话后,胡爱民突然开始担心,对方这么急约他出来,是不是要找他算账?为了防止吃亏,出门的时候他在身上藏了一把刀。

  其实,当时郑勇并不是想找胡爱民算帐,他只是想好好地解释一下这事儿,还特意找了几个单位的领导来帮着劝解。可没想到,在胡爱民看来,对方车上下来的这些人好像都成了郑勇请来的打手。一气之下,他拔刀冲了过去,对郑勇连刺数刀。第二天凌晨,郑勇由于失血过多死亡,而胡爱民也由于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爱民:我本身也是妻散子离,他又死了,你说谁又先伤害了谁?

  因为几条“黄段子”伤了和气,甚至赔上性命,真是挺不值得。虽然在96%曾收到过“黄段子”短信的人中,最终走到这一步的还是少数,但这已足够让人触目惊心了。那么,如果是接到陌生人发来的短信,大家的反应又会怎么样呢?

  您收到关系比较远的朋友或者陌生人发的“黄段子”短信后,一般会有怎样的反应?(和上一组数据出在同一屏上,只列出能容忍和不能容忍的总体比例,以下详细数据仅供参考)

  1、无所谓,也不太会转发 28%

  2、感兴趣,并转发 10%

  3、不喜欢,一般会删除 46%

  4、厌烦,删除并警告他(她)别再发 15%

  5、诉诸法律 1%

  我们做同样的合并,“能够容忍”的降到了38%,而“不能容忍”的则升到了62%,基本上正好是和熟人反过来了。现在,乱发“黄段子”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已经被定性为违法行为,我想对于那些以给别人发“黄段子”为乐的人来说,33%和62%这两个数字背后隐藏着什么?可能带来什么?您以后再想发的时候是不是得多掂量掂量呢?为了别人,更为了您自己,还是“手下留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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