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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23:10 沈阳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白昕) 2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将全免,提前一年实施此项政策。

  辽宁农村提前一年“全免”

  辽宁省免除学杂费的主要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
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困难家庭学生。

  记者了解到,除了免除学杂费以外,省财政厅将继续为41万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为此,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2.31亿元,以保证免除学杂费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需求。

  据介绍,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

和谐社会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作为东部省份,辽宁提前一年实施此项政策,这将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学生有书读,老师不再愁

  “学费180元,书费220多元,总共400多元的学杂费,在法库足够三口之家一个多月的生活费用,如果能实行学杂费全免的话,那学生们的负担就轻多了。”在得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消息后,法库县第一中学的王老师感觉很欣慰。

  如果学杂费全免,农村学生和教师都将是受益者。王老师告诉记者:“每年到收学费的时候,我都挺发愁,班里有不少孩子来自贫困家庭,根本拿不起学杂费。为了让这些孩子有书读,我每年都得发动班里的学生为这些孩子捐书、捐钱,一次、两次还可以,总捐也不是长久之计。这下好了,我今后再也不用为学生没有书读而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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