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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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23:1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昕) 2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将全免,提前一年实施此项政策。 辽宁农村提前一年“全免” 辽宁省免除学杂费的主要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
记者了解到,除了免除学杂费以外,省财政厅将继续为41万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为此,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2.31亿元,以保证免除学杂费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需求。 据介绍,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作为东部省份,辽宁提前一年实施此项政策,这将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学生有书读,老师不再愁 “学费180元,书费220多元,总共400多元的学杂费,在法库足够三口之家一个多月的生活费用,如果能实行学杂费全免的话,那学生们的负担就轻多了。”在得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消息后,法库县第一中学的王老师感觉很欣慰。 如果学杂费全免,农村学生和教师都将是受益者。王老师告诉记者:“每年到收学费的时候,我都挺发愁,班里有不少孩子来自贫困家庭,根本拿不起学杂费。为了让这些孩子有书读,我每年都得发动班里的学生为这些孩子捐书、捐钱,一次、两次还可以,总捐也不是长久之计。这下好了,我今后再也不用为学生没有书读而发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