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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学校补课费高得离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07 现代快报

  “我们学校高三学生寒暑假补课费高得惊人,其收费标准是物价局所规定的补课收费标准的4倍多,去年暑假期间,我们曾就学校收取高额补课费一事向物价部门作了反映,可学校竟然对物价部门的整改要求置若罔闻,今年寒假仍然保持原来的收费标准。”昨天上午,南京英华学校高三学生小凡(化名)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

  高出收费标准4倍多

  小凡说,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和物价局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暑假补课不许收取补课费,学校若要为高三毕业班学生补课,只能按照一课时1.2元的标准收取费用,然而去年暑假,南京英华学校对其学校的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了大面积的补课,课时费高达每课时5元,是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倍多。“暑假补课的20天里,我们每个学生共交了900元钱给学校。”小凡拿着南京英华学校暑假补课的缴费收据对记者说道,“当时全校160多名高三学生中,有140多人参加了补课,按照每个学生900元收取补课费,学校共收取12万余元的费用,而按照物价部门每课时1.2元的补课费标准,学校只应收取3万余元的补课费。”

  物价局决定未起作用

  2005年9月,物价部门在核实了小凡所反映的情况后,已经要求过南京英华学校将多收取的补课费用返还给学生。

  “物价局将他们的查处结果通知给我们之后,我们都感觉非常轻松,以为学校不久就会把多收的钱退给我们."小凡说.可是苦苦等了一学期,也没见学校退钱。寒假的时候,学校又组织了高三补课,让我们感到吃惊的是,这次学校的收费标准仍然是一课时5元!”

  副校长承认收费未经批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江宁开发区的南京英华中学。副校长张以桃对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每人收取5元一课时补课费的事情一口承认,同时也坦言江宁区物价局确曾对他们学校下过整改意见。

  张校长告诉记者,按照南京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对民办学校高三学生补课允许在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上略有上浮。“我们学校是民办学校,办学经费非常紧张,只能依靠课时费来给教师发工资,支付学校里的水、电、气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收费标准提高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张校长承认,他们所定的5元一课时的补课费标准并没有上报物价部门批准。

  物价局要严肃查处

  张以桃告诉记者,学校已经把补课钱用到学校建设上去了,没钱返还给学生。张以桃称,从去年9月份起,学校利用一些节假日免费给学生补课,算是已经返还给学生多收的补课费了。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江宁区物价局,该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情况的确如此,物价部门一定会严肃查处。见习记者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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