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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管制区采访48小时前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11 海峡都市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修正后的“民航机场管制区进出管制操作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来媒体有进出管制区采访,可在48小时前,向航空警察局提出个案申请。“内政部”辩称,这样的做法很宽松。

  “内政部”表示,当初“警政署”在操作规定的修正草案中,规划媒体必须在72小时前提出申请,不过现在将申请时间缩短到48小时前;如果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甚至可以不
受48小时的限制,配合媒体采访机动的特性与需求。但是台湾各媒体对当局的限制仍然十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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