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找人要债反遭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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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1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赵某找到于海龙和张剑峰帮忙要债,却反而遭到两人敲诈勒索。昨天,于海龙和张剑峰在东城法院受审。 两人为什么要敲诈赵某?张剑峰说,如果有欠条,他们能把钱要出来,但赵某只有8000元的欠条,却让他们要出5万。“根本要不出来,还不如干脆敲诈赵某。”而赵某供述,他听到张剑峰几个人要向欠债人要3万,不给就要废了对方,感觉他们说话太狠了,提出不
在把钱花光后,于海龙两人再次从黑龙江来到北京,将赵某由通州区劫持到东直门一家旅馆,索要2万元。赵某偷着给儿子发短信报案,警方将两人抓获。检察机关认为,两人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但两人都认为,自己只是敲诈,没有抢劫。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