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成焦点 政协委员建议成立综合机构协调小区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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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52 东方今报 | |||||||||
一直以来,物业管理都是市民关注的焦点。2月25日,郑州市政协委员杜炳富在提案中建议,能否将国家和省里的两份物业管理条例细化,让老百姓更容易理解,出现问题后,便于业主和物业公司参照具体条款解决。同时,杜炳富还建议,在每个小区成立一个由政府牵头的综合协调机构,以便从前期就介入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避免事态扩大。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陈守义说,目前,执行的两份物业管理条例分别由国务院
本来,房管局希望《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能列入今年的郑州市立法计划,但该条例仅被列入郑州市人大今年的调研项目,明年才能正式出台实施。因此,房管局准备与郑州市法制局沟通,提请政府先出台郑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今年,房管局物业处计划出台一个新办法,对小区进行分级。小区的物业公司必须按小区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加强物业专业化管理。这样,不论以后哪个物业公司进驻以后,都要按规定提供具体服务,业主也更容易监督物业公司。另外,为了规范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房管局还将出台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让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公开透明。 今年,房管局还将出台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加强办事处、社区与业主委员会的协作,扩大办事处、社区对小区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