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确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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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00 新闻晨报 | |||||||||
□记者王婧 晨报讯昨日正式颁布的新《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中小学毕业年级取消留级,跨学段跳级生须参加毕业考试等。该办法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中小学全面试行。
此外,学生今后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将具有知情权,学校应允许学生查阅包括本人奖惩记录在内的学籍档案。据了解,目前不少学校拒绝对学生公开学籍档案,很多学生对自己的学籍档案一无所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