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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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01 山西晚报 | |||||||||
三类儿童将定期检测血铅 本报讯27日,卫生部印发《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和《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将生活或居住在冶炼厂、蓄电池厂和其他铅作业工厂附近六岁以下儿童列为定期监测对象。
卫生部强调,儿童铅中毒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早期并无典型的临床表现。近年来,我国儿童血铅水平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无需进行普遍筛查,但对于存在或怀疑有工业性铅污染地区,可考虑进行儿童铅中毒的筛查。卫生部表示,目前,已经将三类儿童列为定期监测对象,分别是:生活或居住在冶炼厂、蓄电池厂和其他铅作业工厂附近的;父母或同住者从事铅作业劳动的;同胞或伙伴已被明确诊断为儿童铅中毒的六岁以下儿童。 卫生部表示,文件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儿童铅中毒的预防、诊断分级及治疗。 《京华时报》供稿 新闻背景 什么是高铅血症和铅中毒? 高铅血症: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为100~199μg/L。 铅中毒: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200μg/L。依据血铅水平,铅中毒分为轻、中、重度铅中毒。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00~249μg/L;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50~449μg/L;重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μg/L。 儿童铅中毒可伴有某些非特异的临床症状,如腹隐痛、便秘、贫血、多动、易冲动等;血铅等于或高于700μg/L时,可伴有昏迷、惊厥等铅中毒脑病表现。 据新华社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