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对入世后过渡期行动纲要》方略选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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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32 深圳商报 | |||||||||
方略之一 完善反倾销、反补贴预警机制。扩大预警范围,逐步覆盖各主要出口产品和市场。更新监测分析手段。建立WTO主要成员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重点产业数据库,跟踪研究主要贸易伙伴产业政策变化及产业发展动态。建立国际贸易争端案例库,全力提高预警水平和效果。
方略之二 启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制定深圳市产业损害调查规则。监测重点进口商品价格和市场份额的变化,提出产业损害和反垄断的依据。对不公平进口贸易申请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对履行义务导致的进口冲击申请实施保障措施,保护深圳产业免受进口冲击。 按照国家商务部要求,在深圳现有基础上建立区域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逐步开展对泛珠三角区域产业损害预警工作。 方略之三 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应对通报机制,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深入研究与深圳主导产品相关的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密切跟踪其发展趋势,掌握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的国际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通报并提出应对措施,避免海外市场拟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深圳出口构成贸易壁垒。 方略之四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努力扩大出口”与“提高效益优化结构”有机统一起来。从利用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向积极培育企业和产业的竞争优势转变,建立新的对外贸易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在不同行业制定企业效益增加值指标,用增加值指标来衡量企业出口产品结构、技术进步情况,根据效益原则对具有潜在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扶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