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家电维修价钱:全凭店家嘴一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5:28 浙江日报

  本报宁波2月27日电 (记者 蒋勇)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施行。家电维修行业以往存在的价格不公开、价格欺诈等行为是否被遏制?今天,记者在宁波街头对一些家电维修点进行了暗访,发现仍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实行明码标价。

  在新芝路附近的一个家电维修小店,记者称家中的一台进口旧彩电出现故障。店家
问了故障原因后说:“150元钱保证修好,包括更换零件的费用在内。”记者问他:还没看见故障彩电怎么就能定价?店家说:“反正给你修好就是!不要问得那么清楚。”接着,记者以同样的方式咨询了其他几家维修店,没想到开出的维修费用更高。其中一家称,维修进口彩电,不管能否修好都得付200元“开机费”,此外还要收上门服务费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等。

  记者发现,甬城不少家电维修店收费全凭店家的一口价或者与顾客协商。在中山东路一家手机维修店,来自宁海的消费者小王要修理手机,修理人员表示,换个配件就可以了,费用只需50元。后因该店没有零配件,无法修理,小王将这部手机拿到该品牌手机的特约维修点,结果却被告知手机主板已坏,需要680元。

  维修点为何不愿明码标价?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家电维修商利用大多数消费者不懂电器技术,故意不明码标价,以便欺诈消费者。对此,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认为,家电维修价格虽由市场调控,但必须按《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对漫天要价等行为经查实后,可对家电维修商处以最高达5000元的罚款。

  ■ 相关链接: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规定,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