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高薪 8年专找《新华字典》的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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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挑错”成果未被商务印书馆认可后怒告书城案件昨开庭审理 两个疑问引来8年挑错
马捷称自己在广东一家1000多人的台资企业做副总,月薪2.5万元。1998年,他的女儿和外甥分别对第9版《新华字典》中的“艾”字和“丑”字的释义提出疑问。马捷研究后认为,“艾”的义项是形容词的“漂亮,美”,而《新华字典》例证“少艾”之后的括号内却解释为名词,义指“年轻漂亮的人”;“出丑”有出洋相的意思,但字典内“出丑”的“丑”却是“厌恶的,可耻的,不光彩的”意思,与洋相搭不上边。 不久,马捷辞去了工作专心为《新华字典》找“茬”。从2001年到2004年,马捷先后三次将其研究成果发给出版《新华字典》的商务印书馆编辑部,希望出版。可是除了第一次去信得到回复外,其他去信迟迟没有得到答复。直到2005年6月,马捷收到来自商务印书馆的审读意见,称马捷书稿缺乏基本的语言学和辞书学常识,达不到出版水平。 “我只有打官司一条路了,用法律来证明自己8年的研究成果。”去年7月,马捷在上海书城购买了一本第10版《新华字典》。他把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要求书城停售此书,对33元的书费退一赔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为此付出的误工费等损失2万元。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 昨天在法庭上,马捷出示了他所整理的第10版《新华字典》中的“差错”及不规范之处,马捷认为其差错率高达万分之十五以上,而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最大差错率不能超过万分之一,因而他认为这是一本严重不合格的问题工具书。 上海书城代表律师则认为,书城所销售的《新华字典》系正规出版社的正规出版物,内容、印制、校订质量经过权威部门确定合格,因此上海书城没有违规卖不合格商品。“况且马捷所指出的差错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能作为一种学术探讨,但不能证明《新华字典》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辩方律师说。而目前商务印书馆暂时保持沉默。 专家观点 学术争论最好别上法庭 记者就马捷状告上海书城一案采访了《咬文嚼字》的主编郝铭鉴先生。郝铭鉴认为,马捷提出的问题有一些属于《新华字典》的体例不统一,不能算作差错。同时,他也不赞成闹上法庭,毕竟双方争论的是学术问题,无法通过法律解决。郝铭鉴也认为,由于国家没有专门的鉴定部门,法院可组织一批业内的专家组成合议庭,共同研究这4000多个差错,确定差错是不是存在。 新闻链接 马捷找的一个“茬” 《新华字典》许多释义确立的义项与其所举的例句矛盾。如,以下释义所确立的义项都是名词性词义,但所举的例证却是形容词性词义:“林:生长在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立(像树林一样密集排列)。(299页)”(摘自马捷书稿)据上海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