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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每方涨1毛5 明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受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的影响,成都市居民生活用气将从下月起正式上调!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经2月21日的听证会,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将从原来的1.28元/立方米上涨至1.4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15元。

  

  新气价:每立方米上涨0.15元

  此次民用天然气价格顺调是由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提高了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所引起的。由于川渝气田供四川省境内的出厂价调整为0.92元/立方米,燃气公司的购气结算价(出厂价+管输费)由原来的0.8410元/立方米上涨到了0.9926元/立方米,同时按生产经营的正常输差-5%来计算,燃气公司居民用气成本价格实际上涨了0.1596元/立方米。受此影响,燃气公司向成都市物价局提出了两套申请方案,即每立方米上涨0.16元或0.15元。今年2月21日,市物价局组织各方代表举行了听证会。

  会上,22名代表中有21人对气价上涨表示支持,支持率最高的就是每立方米上涨0.15元的方案。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听证会结束后,每位代表的论证意见都被收集起来。市物价局在充分考虑听证会的论证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此次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最终确定从2006年3月1日起,抄见表量执行新的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标准由1.28元/立方米上涨至1.43元/立方米。

  

  低保户:调价部分优惠一半

  成都市五城区约有低保家庭两万多户,考虑到低保家庭对天然气这种生活必需品的承受能力,昨日公布的最终民用气新的执行价格内,正式决定对低保户给予补贴。

  根据新气价标准,低保户将给予调价部分50%的优惠,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具体操作办法是先由燃气公司照价收取气费,然后由民政局对在册低保人员进行返还。即低保家庭每月需要先按照新的气价向燃气公司缴纳足额的气费,然后由市政府负责协调,通过民政部门按照调价额度的50%予以补贴。例如:假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的用气量为30立方米,每月就需缴纳42.9元的气费,然后由民政局返还涨价部分的一半(2.25元),实际支出为40.65元。

  

  明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据介绍,新的气价将从3月1日起的抄见表量开始计算,如果按2005年成都居民月均用气量为28.27立方米/户计算,在涨价之后,每户居民的月平均支出将增加4.24元。

  据介绍,由于成都的民用天然气用户有100多万户,所以抄表的时间是每月1日至20日。也就是说,不同用户可能有不同的抄表周期,有的天然气用户是每个月1日与燃气公司结一次账,有的是每个月15日才抄表结账。而本次调价就是从明日的抄见表量开始执行。如果市民有疑问,可以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咨询电话:962777。

  本报记者张睿实习记者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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