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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遭拘遇冷脸 讨薪咋这么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6: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陈德军3年没回家过春节。2006年1月4日,他终于领到了法院判的工钱,并赶在节前回到湖北老家。可陈德军并没有与亲人团聚的欢乐。他说:“判的钱基本刚够还我打工、打官司欠的外债。我回家了,又给不了当初一起打工的老乡们工钱,就天天有人上门闹。”

  讨薪水反遭打昏

  2001年,陈德军从湖北随州市均川镇粮油工贸公司下岗来到天津打工。2002年2月,他带来老家9名下岗职工和43名农民工,与河南濮阳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管现昌施工队签订工程协议,承包了天津铁路信号厂智能电源车间抹灰工程。协议约定抹灰工程总价款为122220元。9月,由于讲好的劳务费迟迟不能兑现,工人们拒绝再施工,抹灰工程完成大部分后交给了管现昌。除去施工过程中拿到的27236元,管现昌没有给陈德军等53人结账。52名湖北务工人员在拿到陈德军立下工资欠条后,先后离开天津。陈德军介绍,“开始我自己直接找管现昌,但他都不给钱。不但钱没拿到,反而被几个人打晕在工地上。”

  打官司一拖几年

  2003年5月,陈德军找到天津河北区法院要求立案起诉管现昌。陈德军说:“因为没有钱,我起诉管现昌跑了10个月才立上案。2003年5月找到河北区法院时,要我交3216元的诉讼费。我实在没钱请求少交或缓交。刚开始法院不同意,后来我开来了老家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法院同意交一半。我就拼命打短工攒钱,凑了1200元法院才给立了案。”

  经过6次开庭,2004年8月17日一审判决:除已付劳务费外,判管现昌付给陈德军等53人劳务费共计14535.63元,其中除应付陈德军劳务费2206.26元外,其余52人劳务费从3.5元到963.05元不等。陈德军说:“直到今年1月4日,才拿到全部判决款项。为7个月工钱,我一讨就是3年多。”

  找过多个部门,没遇到好脸

  陈德军介绍,2004年底,河北区法院执行庭立案后很快把钱执行到位。但由于法院是按53个人的劳务费判的,所以执行庭要所有民工自己来领钱。陈德军说:“这太难为人了。法院一共给我们判了14535.63元,可从我们均川镇到天津,一个人乘长短途汽车要68元,最便宜的火车票要150元钱,52个人来回要花22000多元钱。怎么来拿?

  “我多次跑法院求情,后来法院同意让我拿52人的身份证领钱。因为大多数人都外出打工,我回了趟老家只找到了11个人。只领到12个人的钱。2005年11月10日,我再次找到河北区法院执行庭要求拿回剩下的钱,结果吵了起来,我被关进拘留所15天。”

  陈德军介绍,为了讨工钱,先后找过多个部门,但没遇到一个好脸。他说:“2005年4月7日是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接待日,我要求见检察长说说情况,一位女同志说‘你等着中央领导来接待你吧’。我还多次找到天津市信访办和天津市人大,他们都说管不了。”(新华社)

  维权成本高只因部门效率低

  尽管在为陈德军等53人讨薪过程中,天津许多部门已做了突破规定的努力,但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些部门并没有真正重视保证农民工的利益。例如,法院运用法律条文时,应时刻想着社会公平和正义。此外,没有部门耐心细致地给他以解释和宽慰,也是导致陈德军维权困难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民工最现实和最基本的渴望,是找份可以谋生的工作并按时领到工钱,子女能够接受最基本的教育等等。如果这样的基本要求达不到,或他们在试图维护自己权益时,因为经办部门的程序和工作效率问题使他们付出高额成本,国家的大政方针就难以落到实处。(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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