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遗体捐献应者少 3年捐了9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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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2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2月27日讯(记者高俊峰)《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已经颁布施行3周年,记者在今天上午省、市红十字会举行的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仅仅完成9例自愿捐献,登记捐献者约为210人。 2003年3月1日施行《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是继上海之后第二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向遗体捐献登记机
尽管遗体捐献3年来已经有法可依,可济南市目前执行志愿捐献仅仅9例,登记捐献者210例,全省范围内的自愿捐献执行情况也不乐观,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实现106例志愿捐献,报名捐献者达到1200人。 “家庭阻挠是造成目前遗体捐献遭遇尴尬的主要原因。”山东大学医学院解剖实验室李振平教授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李姓老人来到捐献中心高兴地领取了“捐献协议书”,并说他是一位老军人,从十多年前就想捐献遗体,可第二天老人就打来电话,因为孩子们坚决不让捐只能放弃。另外,目前志愿捐献呈现出登记多执行少的特点,尽管有的老人立下遗嘱或到红十字会登记备案,但许多儿女不“忍心”捐献,而是自行按照传统的方式操办丧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