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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死“的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抚顺公安队伍中的两个败类将当地一出租车司机打死后,抛尸荒郊野外。近日,抚顺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原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防暴大队民警冯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防暴大队民警(试用期)沈晓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3名被告石鹏、李猛、河泰峰(均无业)分别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剑于2005年11月27日酒后送醉酒的同事王某回家途中,与一出租车司机商某发生争执,冯剑随后对商某进行殴打,并用电话纠集石鹏、河泰峰、沈晓鹏赶到现场,对商某进行殴打。而后,又将商某强行拽上沈晓鹏驾驶的一辆面包车上,继续对其进行殴打。当车行至该市顺城区外环公路时,石鹏、李猛等人将其踹入路边排水沟里,之后离开现场。因怕罪行败露,次日凌晨,几人再次驾车到丢弃商某的地点,将商某的尸体运至抚顺县的肖尔岭,抛尸在拉白公路的路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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