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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醒远离非法网络炒汇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33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北京、天津等地近来出现了一些以外汇、投资信息咨询为名,诱骗国内投资者从事互联网境外炒汇活动的公司,网络炒汇活动呈扩大之势。为此,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特地提醒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远离非法的网络炒汇活动。

  记者27日从公安部了解到,现在有些公司通过外汇咨询、讲座和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客户,向客户提供通过互联网连接境外合作公司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平台,并代办
保证金收付。其具体交易过程是:客户初次申请开设交易账户时,将一定数额的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存入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约,然后向客户提供网上炒汇账号和密码。客户凭此在互联网上买卖外汇,并向该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据一些投资者反映,参与这种网上炒汇活动,不仅没有得到利益,反而遭受了严重损失。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文件,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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