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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身份证“老赖”现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36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名多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近日却因换领新一代身份证被秦淮法院执行局逮个正着。该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称,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全市法院为集中解决该类问题,已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工商年检、银行贷款、出境等方面进行限制。对于个别宁可“隐身”也不还款的“老赖”,法院也可借助一些新途径对其实施强制执结。

  “老赖”金某1997年因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多次向朋友许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却迟迟未还款,还从此“人间蒸发”。许某无奈之下向秦淮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向金某公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许某200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老赖”金某一直下落不明,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许某只领取了债权凭证。前几天,当“老赖”金某到秦淮区白鹭洲派出所换领新身份证时,民警当即依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金某暂扣,并及时通知了法院。拖欠借款六万多元的债务人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下,最后主动将欠款及利息共计八万元一次性还给债权人。该案件的成功执行也为法院执行局寻找“老赖”开拓了新途径。

  随着新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部分下落不明的“老赖”很可能到派出所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从而暴露身份。秦淮执行局工作人员发现这一对付“老赖”的新突破口后,已将所有该类案件资料一一调出,梳理出下落不明的“老赖”名单和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并向相关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旦发现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的债务人来办理换领手续,即刻通知法院前来执行。(秦执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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