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3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7日表示,2006年我国将全面启动林权制度重大改革,由于林业的主战场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也将在农村。 贾治邦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动力源泉。
关于林权改革的基本思路,贾治邦说,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林权制度改革将对林农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和利益?贾治邦说,这项改革既可促进农村快速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也给农村和农民带来十分显著的利益。一是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村级财力,巩固基层政权;三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