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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航班”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50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27日电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民航总局目前下发了有关永久解除红眼航班“禁飞令”的文件,此前被屡屡喊停的跨零点起降的“红眼航班”将被全面放开。

  据了解,全面开放“红眼航班”后,所有航班可延长到凌晨2点。“红眼航班”的机票价格比正常航班低两折左右,乘客连夜乘坐飞机还可以节省住宿开支,因此它深受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喜爱。“解禁令”实施后,消费者应该可以从中获益。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27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将于2月28日发布,并将于2006年3月28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国内航班赔偿责任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人民币。

  这位负责人说,新规定同时还提高了旅客的随身携带物品、托运行李及货主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承运人赔偿与旅客自行保险的关系。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该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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