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丈夫酒后掐死女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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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54 东南快报 | |||||||||
近日,辽宁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总支原副书记崔岭巍杀妻一案在锦州市中院开庭,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扼颈杀妻 现场留下29页遗书
2005年10月19日10时许,警方接到报案。现场勘查显示,陈艳芬是被他人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在18日19时至20时之间。现场还发现了崔岭巍写给陈艳芬及其儿子等人的29页遗书。 据了解,死者陈艳芬生前为北宁市某局局长,在家中却长期遭受丈夫的暴力。 借钱逃跑 揣2500元逃到陕西 仅过了1天半,陕西方面就传来消息,崔岭巍向宝鸡市公安局投案。 据崔岭巍交代,18日19时许,他喝完酒回到家中想搂妻子陈艳芬,妻子却用手挡他,随后两人厮打起来,他遂将妻子掐死。随后,他写下了长达29页的遗书,逃离现场。21时,崔岭巍向同事张某借了2000元钱,随后又向朋友庞某借了500元钱。 19日20时左右,崔岭巍跑到陕西宝鸡,在朋友劝说下,20日24时,崔岭巍到宝鸡市公安局自首。 当庭自辩 杀妻因“酒后变态” 在法庭上,崔岭巍辩称:其喝酒后变态,其行为不是故意杀人,是过失杀人。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自首,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杀人主观故意明显,目的明确,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