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缴费比例统一20% 困难地区允许基数下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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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1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全省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今年年底前启动做实个人账户……昨天,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上传出消息,江苏对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新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省劳动部门有关人士对此做了解读。
个体户缴费比例统一为20% [新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一按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8%进入个人账户。有困难的地区,允许缴费基数适当下浮。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 [解读]目前我省不少地方都出台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但具体参保办法不一样,缴费比例从20%到28%不等。如南京的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按基数的22%自己缴费参加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长远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个体户、“短工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他们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