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长沙法院在改革中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52 长沙晚报

  

长沙法院在改革中前行

  图为申请执行人开心地从天心区法院法官手中领回自己的执行款。彭玮蔚 摄(资料图片)

  提起限制高消费令、委托调查令等举措,相信每个长沙人都不会陌生。这些全省首
创、百姓叫好的改革和创新,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为长沙法院工作添上了浓墨重彩。

  但长沙法院的上上下下并不满足于这诸多的“全省首创”。他们的共识是:如果将法院比作一台庞大的机器,那么一次次改革和创新就是不断给这台机器增加新引擎,添加润滑剂。为此,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炯又就法院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在7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求。

  诸多举措全省首创

  “老赖”能让长沙人家喻户晓,与芙蓉区法院密不可分。2005年2月21日,春寒料峭,芙蓉区法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通过媒体曝光“老赖”名单,以及向“老赖”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一场推进执行工作稳步向前的改革高调出场。本报率先刊发这一消息和首批拒执人名单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老百姓拍手称快,本地法院纷纷效仿,外地争相来取经。

  2005年9月22日,天心区法院将委托调查令发到了7名律师手中,这在我省也尚属首次。调查令主要用于执行案中,经法院签发后,授权代理律师可持调查令向银行、工商、房管、税务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将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此令一出,天心区法院名扬三湘。

  浏阳市法院和芙蓉区法院的法官遴选改革、岳麓区法院的“阳光审判”、雨花区法院的庭前准备改革、长沙县法院的“亲和式”审判尝试……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长沙基层法院的改革可谓异彩纷呈。这些大刀阔斧的改革,既引来了叫好声,更赢得了民心。

  2005年12月2日,年终岁尾,长沙中院召开执行兑现暨推行“限制高消费令”和“委托调查令”大会,会上公开兑现33件执行积案,兑现标的达1.25亿元。同时,长沙中院又将一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据了解,2005年,长沙中院全年共办结执行案件206件,标的21.832亿元。2005年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来湖南检查工作时,对长沙中院的一系列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七项改革全面启动

  又是一年春来到。

  2006年2月23日,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就完善工作机制问题,何文炯提出了7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探索在全市法院推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规范各类人员之间的分工与职责;逐步推行庭前程序改革,界定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的不同职责,强化庭前程序职能,直接服务庭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改革庭审制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制度,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完善审判组织,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再审制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在全市法院建立社会联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司法管理监督机制。

  从长沙中院的改革方案中不难看出,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涉及了台前幕后一系列变革。何文炯说,这些改革,必将促使全市法院工作向“公正透明、科学高效、民主文明、运转协调”的目标稳步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