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醒:远离非法的网络炒汇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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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58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北京等地近来出现了一些以外汇、投资信息咨询为名,诱骗国内投资者从事互联网境外炒汇活动的公司,网络炒汇活动呈扩大之势。为此,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特地提醒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外汇交易,远离非法的网络炒汇活动。 记者27日从公安部了解到,现在有些公司通过外汇咨询、讲座和朋友介绍等方式招
根据有关文件,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此外,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上述公司为客户提供网上炒汇交易平台,由工作人员代收保证金,诱使客户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非法经营行为,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刘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