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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退休职工待遇将提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19 南京晨报

  晨报讯“7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养老保险新政。”记者昨日在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养老新政问题,目前基本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养老金新政实施后大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小幅上升。

  养老金计发三挂钩

  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实现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工资高低和领取养老金年龄紧密挂钩。积极启动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先在原行业统筹单位和有条件的市、县按3%—5%率先起步做实,并鼓励其他地区采取加大财政投入的办法。

  自由职业者减少缴费

  根据新政意见稿规定,7月1日起,自由职业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将按照全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而原先劳动者是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缴费,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明显高于省平均数,去年年平均工资在2.5万元左右,而全省平均工资在2万元左右,对于南京市的自由职业者来说,降低了缴费标准,减轻了负担。这样一来对苏北一些地区的自由职业者来说,是不是意味着将提高缴费基数?劳动部门人士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提高这类地区人员的缴费工资,参保者不必为此担忧。

  南京养老金平均涨幅7%

  据介绍,今后江苏地区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为,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额,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指从1992年起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根据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上不封顶规定,缴费30年的,有可能享受30%的计发比例,现行办法中,比例则固定为20%。根据“新政”估算,大部分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还将略有提升,其中南京市平均涨幅有可能达到7%左右。

  作者:陈闻/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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