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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自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农民万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乐都县自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共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资金253.9万元,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4445人,培训后转移就业12516人,总体就业率达87%,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阳光工程”培训过程中,乐都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探索“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先后开设了电脑、烹饪、家政、电焊等市场需求量大、就业面
广、稳定性好的技能专业。同时,还积极推行“企业+培训机构+农民”的定向订单培训模式,根据用工企业的要求,加强对订单劳务人员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和维权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技能和维权意识,先后为北京、青岛、天津、江苏等地签订合同用工企业培训务工人员1500余人。

  去年,该县共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88319人(次),同比增加4061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2961万元,同比增加1054万元,全县人均劳务收入达647.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2.2%。 (作者 王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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