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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织“安全网”,惠泽最广大群众——江阴“阳光普照”保障工程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23 无锡日报

  本报记者朱海录

  近日,江阴市“社会保险城乡并轨”这一无锡地区独创的“新农保”政策,经市民投票入选该市“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新事”。近年来,江阴全面实施“阳光普照”保障工程,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仅去年就先后出台社会保障扩面、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对农民低收入户扶贫帮困等3个文件,11.6万名老年农民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年内财政
累计安排农民增收减负和弱势群体保障帮困资金4.5亿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震宁称赞江阴社会保障工作是“全省乃至全国的一面旗帜”。

  政府埋单牞11.6万老农领“工资”春节前夕,家住江阴市夏港镇下港社区87岁的老农佘金娣从江阴市委书记朱民阳手中接过了《农民基本养老金领取证》和《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成为江阴市老年农民享受政府全额补贴、正式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第一人。现在,她和全市11.6万名无保障性收入的农村老人一起,按月刷卡领取80元退休养老金。

  江阴市政府于去年9月26日出台了《江阴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随后又下发补充意见,决定将全市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纯农民全部纳入到社保网,实现江阴市城乡社会保障的全覆盖。根据部署,第一阶段从去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7月1日,对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老年农民和无各类保障性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第二阶段为2008年7月1日后,凡江阴市行政区域内以从事农林渔业等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长期居住在农村并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只要年满18周岁,未纳入该市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的纯农民,全部纳入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并实行“捆绑参保”制度,凡享受养老待遇的老年农民,其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必须根据规定纳入江阴市社会保障体系。

  80亿资金,为失地农民撑腰江阴从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土地换社保的新举措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

  早在2004年8月,江阴就出台了《江阴市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在江苏省首先统一实施保养式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四个年龄段,分别领取一次性补偿6000元和每人每月16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截至去年底,全市人均土地不到0.1亩的16万多被征地农民全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已累计发放生活保障金6亿多元。

  据了解,静态估算,江阴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含0.1亩)被征地农民解决其生活保障累计需资金80亿元,由市财政补贴50%,镇、开发区(含村组)承担50%。

  社保扩面,惠泽最广大群众为在全市城乡真正建立一个面向全民、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村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江阴市去年7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所有各类新办单位一律从开办之日起纳入城镇企业社会保险范围,到200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全市所有企业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

  为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城保,江阴还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凡扩面的江阴市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时,可先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两个险种,具备条件后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过渡期内,新参保的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牗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其中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女性55周岁牘的,都可办理补缴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按月领取退休金。

  此外,为保证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16.7万农民工平稳过渡到城保,江阴市政府规定,已参加农保的人员在参加城保时,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抵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额后的余额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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