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预防工作经验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肯定一份预防预案转发各地参照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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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35 检察日报 | |||||||||
近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基尧亲笔签批,将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联合制定的《南水北调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预防职务犯罪的预案》,转发各省调水办、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参照执行。 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源头的所在地,丹江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联合制定了《南水北调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预防职
近几年来,丹江口市检察院在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按照“全程监督、重点介入、源头预防”的原则,对中线水源工程中的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运行、物资采购、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审计等方面实施了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同时,该院多次到工程建设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宣讲《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案例》等方式,剖析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了业主、施工方、监理方的预防意识,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2005年该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在湖北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