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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力促社会和谐一年间 记者感受政治新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23 桂龙新闻网

  "贵阳人大没有新闻。"当半月谈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时,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杨厚楣为难地解释说,"现在老百姓广泛参与立法,立法的质量高了,守法的意识强了,以前那些充满矛盾的新闻素材还真不好找。"民主立法让当地的法治环境悄然变化,社会日渐和谐,而这恰恰是记者正在探求的"大新闻"。

  这样的变化并非只发生在贵阳。近年来,群众表达利益的诉求日益强烈,而人大及
其常委会平衡和调整社会利益的职能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各地都在致力于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以充分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半月谈记者深入贵州、广东、四川等地,亲身感受到这一扑面而来的政治新风。

  从方式到内容到效果,贵阳人大立法奏出"和谐三部曲"

  2005年,贵阳市人大委托公安部门拟出养犬法规草案,并随即在报纸、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市人大接到的400多个电话和数百封信件中,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法规不能一刀切,减少"狗患",关键在"疏"而不是"禁"。由于法规制订过程中广泛吸收了群众的智慧,这部法规确实显得"与众不同"──最后出台的《贵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并非一部禁止养犬的法规,而是更强调疏导和市民自律。实践也表明,老百姓对法规的认同有效地促进了养犬行为的规范,城市治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贵阳开启民主立法之风,可以追溯到对一件看似偶然的事件的关注。1999年4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接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一个名叫徐超的死刑犯在信中吐露了自己的心迹:他想在离开人世前,做一点有利于他人的事──把遗体捐献给医疗部门或患者。

  信访处工作人员杜绍林深受感动,他开始频繁与医疗界人士接触。杜绍林回忆说:"我先后找了几家医院,医生却都有点犹豫,因为遗体捐献当时还没有立法,他们担心会有麻烦,没有接受这一请求。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医学研究和治疗中非常缺乏人体器官。我逐渐认识到,'人体捐献'的当务之急是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在贵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杜绍林和另一位人大代表蔡秋菊分别就此提出议案,随后《贵阳市捐献遗体和角膜办法》正式出台。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光族深有感触地说:"以往的立法多由部门提案并起草,往往偏重部门利益,而对被管理人的利益考虑不周。捐献遗体和角膜办法的出台给了我们很多启示,一部得到老百姓极高评价的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缘起却是一封信访来信。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听证会、管理相对人座谈会、论证会、全民公示等形式引进地方立法的过程之中呢?"

  "立法公示制"于是浮出水面。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实行立法公示制,凡是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要公布草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屈指算来,6年之中,贵阳市已经在30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订中采取了这种"集中民智"的立法方式。杨厚楣说:"过去,政府部门提出立法规划,大家熟口熟脸,抹不下面子,有些法立得合不合理,值得商榷。现在则不然,立法规划交给市民讨论,让老百姓做主,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了不该立的'恶法'。"

  百姓意见写入法律,四川人大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构筑平台

  一部《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让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中对开门立法感受深刻。

  拆迁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老百姓对拆迁立法的期望值很高,所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这个主题,分赴乐山、眉山、遂宁、德阳和成都市高新区调研,连续召开了11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被拆迁人、人民法院、基层人大的意见,并邀请了律师事务所、房屋评估专家等,就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

  座谈会一开始,拆迁户代表激烈地发泄了对政府一些做法的不满,有的拆迁户情绪一度非常激动,甚至拍桌子骂娘。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拆迁户们注意到,无论说话怎么难听,人大代表们都耐心认真地做着记录,眼神里满是诚恳和鼓励,他们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抓紧有限的时间反映自己拆迁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渝田说:"一场一场座谈会开下来,越来越发觉我们的老百姓是非常朴实的,他们并不是某些官员嘴里描述的刁民。虽然发言前没有准备,有的甚至对法律一窍不通,但他们都反复表示愿意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最不满意政府的两点,一是单向决策、漠视普通老百姓的知情权,二是补偿标准过低。"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的规定都写进了草案。

  2005年四川地方立法的另一个重头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草拟则听取了众多出租车驾驶员、长途客运司机的建议。一位的哥激动地告诉记者:"平时上面一来领导,不是安全运输检查就是行风评比检查,而领导和我们膝盖碰膝盖地坐在一起,听大家提意见、说心里话,这还是第一次。"除了开座谈会,四川省人大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短短几天内就收到200多条反馈意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这些意见原汁原味地编成小册子。由于这本特殊的小册子反映了真实的基层民声,许多领导一直都珍藏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是一个典型的'墙内开花墙外香'的例子,社会各界的反响比领导层反响强烈得多。"张渝田坦言,"因为领导干部平时都是安然坐车的,除了牌号特殊,有的车辆还装有警灯警报,就连为领导开车的司机都多多少少感受到特权的优越感,他们很难体会到普通司机的酸甜苦辣。正是因为考虑了基层司乘人员的权益诉求,这个实施办法才受到广泛的支持和好评。"

  正是由于广纳民意,四川人大才得以在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有更多的参照,防止立法中出现不恰当的倾斜。"和谐社会中的立法,应该是在各个群体的利益博弈中寻求平衡与和谐。"这就是张渝田的工作心得。

  明确监督重点、注重监督效果,广东人大积极完善监督功能

  2005年7月13日,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身背氧气瓶,申诉、上访长达4年的矽肺病患者、四川民工邓文平终于获得了赔偿,当事的另一方在支付了33万元赔偿款后也表示心悦诚服。此前,在广东打工期间患病的邓文平多次起诉要求进一步赔偿,但均被驳回,不得不走上了持续上访之路。2005年6月8日,刚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黄丽满率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到惠州中院视察信访工作时,"邓文平案"引起了她和视察组成员关注。视察组当即指示,一要坚持司法公正,二要有效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四是要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个月后,在惠州中院的调解下,邓文平一案终获解决。

  "邓文平案"是广东省人大有效监督"一府两院"的一个缩影。立法和监督是人大的两大职能,也是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广东省人大正是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广东现象"闻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向记者表示:"现阶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选择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群众信访以及调研工作中,反映比较集中、在当前条件下急需解决并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

  黄丽满在接受半月谈记者专访时表示,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问题。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依法监督,又要对"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给以支持;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不代行"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并积极探索建立监督效果的评价机制,这是未来广东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向。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的监督功能,是各级人大都在思考的一个课题。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以提高对做好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代表职权在大会期间通过会议形式行使,在闭会期间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行使。"黄丽满强调说,"人大的性质决定了代表权力应当是'集体行使',如果个人能随意行使权力,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也会产生腐败。"

  有关专家就此分析认为,在社会转型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容易加剧的情况下,加强人大代表作用,特别是让人大代表集体走上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的前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具有突出效果。(记者 王攀 周俏春 周之江)

  来源:新华网/半月谈选稿:梁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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