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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的工钱讨了3年多 结果赢了官司输了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2:11 汉网

  因为拿不到工钱没法见同来天津打工的老乡,陈德军3年没回家过春节。2006年1月4日,他终于领到了法院判给的9000多元工钱,并赶在节前回到湖北随州老家。

  可赢了官司的陈德军,并没给盼了他几年的亲人们带来团聚的祥和与欢乐。他说:“法院判的钱基本刚够还我打工、打官司欠的外债。我回家了,又给不了当初一起打工的老乡们工钱,就天天有人上门闹。除夕那天,天没亮就来人讨工钱,还要把家里的电视、冰箱
都抬走。约好来我家一起吃饭的老父、老母亲哭着走了。本想回家过个团圆年,结果全家人整天都没吃饭。”

  7个月的工钱讨了3年多

  2001年,40岁的陈德军从湖北随州市均川镇粮油工贸公司下岗来到天津打工。2002年2月24日,他带来老家9名下岗职工和43名农民工,以均川抹灰队名义,与河南濮阳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管现昌施工队签订工程协议,承包了天津铁路信号厂智能电源车间抹灰工程。协议约定抹灰工程总价款为122220元。9月,由于讲好的劳务费迟迟不能兑现,吃饭都成了问题的工人们拒绝再施工,抹灰工程完成大部分后交给了管现昌。除去施工过程中拿到的27236元,管现昌没有给陈德军等53人结账。52名湖北务工人员在拿到陈德军立下工资欠条后,先后离开天津,陈德军独自一人留下来追讨工钱。

  陈德军介绍,“开始我自己直接找管现昌,但他都不给钱。2003年1月28日,我又找到管现昌,他拿出写好的账表说,‘按算账你还欠我3900多元,你先签字。我同情你几十个人干了这么长时间,再补给你5000元回家过年吧’。我不同意,结果钱没拿到,反而被几个人打晕在工地上。后来我又找到天津东丽区劳动局、建委求助,但他们多次打电话也没能让管现昌露面。”

  2003年5月,努力了8个月没要到一分钱的陈德军,找到天津河北区法院要求立案起诉管现昌,要他给付拖欠的53人劳务费70413.06元。2004年3月,河北区法院受理这一案件。经过6次开庭,2004年8月17日一审判决:除已付劳务费外,判管现昌付给陈德军等53人劳务费14535.63元,其中除应付陈德军劳务费2206.26元外,其余52人劳务费从3.5元到963.05元不等。

  陈德军说:“这让人怎么服?一个人就算干一天活也不止挣3块5毛钱吧。可我们53个人干了足有半年多。收到一审判决后,我就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4年11月11日,一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德军说:“二审判决我还是不服。可一打听立案再审要等3个月,我就想认了,拿钱回家算了。2004年底我到河北区法院立案执行,然后在天津一边打短工一边等,直到今年1月4日,才拿到全部判决款项。我也没想到,为了这7个月工钱,我在天津一讨就是3年多。”

  检察院工作人员:等着国家主席来接待你吧

  陈德军说:“我在天津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律师——毅成律师事务所的蔡义昌,他免费帮我取证、写诉状、二审出庭。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太少了,我们要找个说理的地方太难了。”

  “2003年1月28日被管现昌的手下打晕苏醒后,我就报了警,土城派出所备案,下了法医鉴定通知书,可我当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哪有钱给法医鉴定处?派出所再也没有音信。”

  “因为没有钱,我起诉管现昌跑了10个月才立上案。2003年5月找到河北区法院时,要我交3216元的诉讼费。我实在没钱请求少交或缓交。刚开始法院不同意,后来我开来了老家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法院同意交一半。我就拼命打短工攒钱,2004年3月初又把手机手表卖了,凑了1200元法院才给立了案。”

  “一审时,我们计算的施工量和管现昌提出的完成量差得很多。法院说‘谁主张谁举证’,要我找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我们抹灰的工程量。我打短工一天最多也就挣五六十块,还三天两头出来打官司,哪里请得起评估单位?所以法院就按管现昌提的工程量给我们算工钱。这样判下来,大多数人都只有一二百元,最少的两个人只给判了3.5元。”

  陈德军说,“二审完了以后,我也想不再要了,不管多少拿钱回家。可没想到就这点钱也差点拿不回来。”

  陈德军介绍,2004年底,河北区法院执行庭立案后很快把钱执行到位。但由于法院是按53个人的劳务费判的,所以执行庭要所有民工自己来领钱。

  陈德军说:“这太难为人了。法院一共给我们判了14535.63元,可从我们均川镇到天津,一个人乘长短途汽车要68元,最便宜的火车票要150元钱,52个人来回要花22000多元钱。怎么来拿?”

  “我多次跑法院求情,后来法院同意让我拿52人的身份证领钱。因为大多数人都外出打工,我回了趟老家只找到了11个人。只领到12个人的钱。”

  陈德军介绍,为了讨工钱,先后找过多个部门,但没遇到一个好脸。他说:“2005年4月7日是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接待日,我要求见检察长说说情况,一位女同志说‘你等着国家主席来接待你吧’。我还多次找到天津市信访办和天津市人大,他们都说管不了。人大的一位接待人员说‘你再说我都听不见。我就这样,你去告我吧。’2005年11月10日,我再次找到河北区法院执行庭要求拿回剩下的钱,结果吵了起来,我被关进拘留所15天。”

  陈德军介绍,解除拘留后,河北区法院执行庭帮他想了个办法,找一名天津籍人作担保,领回其余41人的工钱。2005年12月底,在答应付给800元好处费、并与中间介绍的老乡一起写下保证书后,陈德军终于找到一位愿意为他担保的天津人。2006年1月4日,他领到了余下的工钱9134.37元。

  法院接待人员:你求我还是我求你

  陈德军说:“52个老乡到天津打工的车票钱、吃饭钱全是我从家拿钱垫的,花了3万多元。我在外面讨工钱3年不但没给家寄回一分钱,生病时打不了工还得让在苏州打工的女儿寄钱来帮我还账。老父亲快80岁了,可我3年都没去看过他;老婆在家三天两头有人上门要工钱,她恨我恨得要命。虽说现在法院判我们的1.4万多元我都拿到了,可第一次领的4000多元打官司早就花完了。我还欠当初干工程时周边小贩的米、菜、房租钱2500多块,欠临工工资700多块,房租欠11个月有1380块,借老乡钱1800多块,还有担保人好处费800块。加上其他零散的欠账,这9100多块剩不下几个了。”

  2006年2月24日,返回天津两天后,陈德军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询问申诉结果。他说:“他们查了半天,发现我去年8月初递交的申诉状到现在还没有按规定录入微机。我问‘你们不是有半年时效限制吗?’一位40多岁男工作人员说‘是你求我办事还是我求你办事。一年、两年你都得等,有人好几年了还没办呢。’”

  陈德军说:“不是我要没完没了,我们53个人苦干了7个月,才得到4万块钱,为了拿这点钱,我又花了3年多时间,我心里实在太不平衡。我反复想过,要用10年时间来讨一个说法,即使要不到全部工钱,能有人好好给我讲通也行。我就不信我们国家没有说理的地方。从打官司到现在已是第5个年头,再过5年如果仍然没有结果,我也许认了、也许做出什么事来,我也不知道。”(记者邹兰刘海峰)新华社天津2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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