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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的十年抗艾生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2:52 新闻晚报

  转眼十年。

  十年里,她收养了一个又一个艾滋孤儿;十年里,她为艾滋病人走遍了河南的各个角落;十年里,她花在艾滋病上的钱少说也有100万;十年里,她散发出去的艾滋病书籍以千万计……

  如今她老了,79岁高龄,卧病在床两年,但当你走进她的病房时,你却会发现,关注艾滋病仍然是惟一的主题。

  她就是高耀洁,2003年度“感动中国”的河南中医学院退休教授。

  明天是《艾滋病防治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在这个特别的时刻,记者探访了这位可敬的老人。

  关于爱:她是最真心的

  四川有对夫妇,年纪轻轻的,因为输血感染了艾滋病,留下一个7岁的小孩。夫妇二人思来想去放不下孩子,但又没有办法照顾,于是便慕名打电话给高耀洁,表示要托孤,高耀洁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了。过了几天,夫妇打电话过来问:“高老师,怎么把孩子交给您,是我们送过来,还是您来领?”高耀洁说:“你们送过来吧,我现在腿脚也不大方便了。”夫妇二人这时候才想起来问:“高老师您今年多少岁数了?”高耀洁回答说:“我78,怎么了?”电话那边沉寂了好一会儿,突然二人放声大哭,电话这边,高耀洁的眼睛顿时也红了。

  时至今日,讲起这个故事,高耀洁还是有点不能自已,后来,她把那个孩子送到了香港人杜聪(另外一个关注艾滋病的热心者)那里:“他年轻,也比我有能力照顾好孩子。”

  四川的这位艾滋孤儿绝非特例,相反的,他只是高耀洁出面帮助的众多孤儿当中的一位。而除了艾滋孤儿之外,更是有无数的艾滋病人得到了高耀洁的帮助,他们或者收到了高耀洁寄出去的衣服,或者读到了高耀洁送去的书,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从高耀洁这里,感受到了温暖和关怀,而不是歧视。

  因为如此,在高耀洁住院的这两年里,不断地有艾滋病感染者来看她。其中一位曾经这样评价她:“虽然很多人好像对我们很关心,但有些人是为了赚钱,有些人是为了出名,有些人只是为了摆一种姿态,而高老师却是真心为我们着想。”这正是大多是艾滋病人的共同心声。

  关于钱:她10年掏了上百万

  虽然十年为艾滋病人掏了上百万,但高耀洁却绝非一个有钱人。夫妻二人加起来的每个月工资,也不过就是4000元,这4000元钱不仅要支付两人的生活支出,连日益高昂的医药费也是从里面扣。尽管如此,高耀洁却不愿意别人捐钱给她:“我们两个同时住院这么长时间,花费的确很高,但我还能对付得过去。可要是收了别人的钱,人家会说我借着名声敛财,那种恶名我可不能要。”

  高耀洁说,如果谁真想献爱心,那么就让他们直接捐钱到出版社,再叫出版社把钱换算成和艾滋病有关的书转寄给她,“那样我把书送给需要的人,也算是对病人有好处了”。

  就在去年年关,曾经有人来探望高耀洁,留下了1000元钱,结果就被高耀洁“固执”地转到了出版社的账上。

  过去,高耀洁曾经拿过几次国际上的奖,而这些奖金被她悉数投入到艾滋病的防治宣传上。“一笔5万美元,还有一笔3万美元,其他还有一些小额的,这都是专款专用。”高耀洁开玩笑说,对于每个月的那4000元收入的支配权,现在被她丈夫收回去了,原因是2001年她收养了一批艾滋孤儿,一直支持她的丈夫见这样下去实在不行,不得已才出此下策。高耀洁告诉记者,近年由于身体不好,自己的书主要是通过邮局寄出去,虽说书是出版社用著作权费折算的,实际上好像没有支出,但这几万本书的邮费毕竟也不是小数目,这笔费用高耀洁全都自己掏了。

  由于夫妻俩都已八旬左右,不能没有人照顾,所以之前高耀洁曾经请过一个保姆,但后来嫌太贵辞掉了:“每个月都要1000元钱,我还不如把这笔钱用来买书,再送出去呢。”

  与高耀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富人的吝啬。高耀洁曾在一次活动上碰到某位著名的富翁,该富翁很热情地过来打招呼,两个人聊得很投机。可当高耀洁表达了希望他做点善事捐点钱的时候,他敷衍了几句就走掉了,以后看见高耀洁就躲。“我也看明白了,没有几个富翁真心诚意地愿意为艾滋病人做点事情。”说这话的时候,高耀洁的口气非常失望。

  关于名:名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艾滋病人

  高耀洁名气大么?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去年,法国一位内阁成员访华,在办完公事后,执意要见见高耀洁,外交部于是特意派了一名翻译和他一起来到郑州,高耀洁自己也奇怪这法国人为什么非得见她,结果还是翻译告诉了她答案:“他说了,如果到中国没见到高耀洁,就跟没来一样。”

  在国外著名,在国内就更不用说了。记者在采访她时,不时有人打电话来找她,问的全是有关艾滋病的事情。就在房间的一角,是厚厚的一叠来信,拿起来一看,上海、北京、四川、黑龙江……来自哪里的都有。这个小小的病房,看起来倒更像她的工作室。

  对于名气,高耀洁看得既轻又重。说她看得轻,是因为她从来不肯主动地宣传自己,更不愿利用名气为自己谋利益。而说她看得重,则是有益于艾滋病人的活动,她就算是身体不舒服,也会坚持参加,“如果因为我的名气引起了人们对艾滋病人的关心,那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有一件事情最能说明高耀洁对待名气的态度,高耀洁过去曾经是很有名的妇产科医生,而她对病人的关怀也赢得了很多人的感激和友谊。因此,现在大凡在防治艾滋病上,有什么事情那些病人能帮得上忙的,她就会请求她们去做:“我经常跟她们开玩笑说,你们欠我的,就通过这种方式还吧。”

  关于法:希望法律能够真正起作用

  走进高耀洁的病房时,她正在研究《艾滋病防治条例》。对于这部即将在3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律,她显然非常关心。

  “这部法律,我等了很久,总算出来了,我很欣慰。但遗憾的是,为时有点晚,要是早五年就出来,很多人就不会死……”谈到那些她见过的又逝去了的艾滋病人们,高耀洁的语调变得有点沉重。她让记者看了一个小孩的前后照片对比后,指着说:“第一次我见他的时候,他还活蹦乱跳的,第二次就骨瘦如柴,第三次就奄奄一息了,可怜啊!”而这个小孩感染的原因,正是高耀洁最痛恨的不洁输血。

  “刚开始,我以为我们国家的艾滋病传染主要是因为性行为和吸毒。但在这么多年的调查和了解之后,我才明白,其实最大的罪魁祸首是卖血和输血。性行为和吸毒毕竟范围有限,传播速度也有限,但输血和卖血就不同了。”高耀洁说,她曾在一次调查当中了解到,因为不洁输血,1个艾滋病人先后传染了40个人,“40个,你想得到这个数字有多么可怕么?”高耀洁反问:“如果对输血进行好好管理的话,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

  3月1日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5条规定:“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高耀洁说,她真心希望这一条规定能够从根本上杜绝不洁输血。不过她也略带遗憾地说,有些规定还是太粗线条:“最好规定得细一点,那样效果也会更好,比如对不洁输血负有责任的那些人,最好明确地规定对他们的惩罚措施。”

  就在采访的最后,高耀洁又起身去接了一个电话,是向她要书的。“是一些大学生打来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对教育宣传这部分有很多规定,他们看到后也希望出一份力,正好我的书可以当作教材。”她说。

  ■相关链接艾滋病防治条例

  (节选)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三十五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对每一份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浆,不得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

  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作者:□晚报记者 戴凌云郑州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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