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公开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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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5:4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大快人心!携菜刀飞车抢2元现金者当场人赃并获,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款1000元。昨天,越秀区在流花火车站西广场举行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宣判大会,易保才等19名涉嫌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被判入狱。据介绍,自广东高院、省检察院及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2月1日施行以来,这是全省首场公开宣判大会。
越秀区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刘小骏介绍,这次宣判的犯罪案件有一个突出特点:多属轻微犯罪且犯罪数额不大,金额多在一两百元之间。 他说,之所以这次要大张旗鼓地对这些轻微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就是因为这类轻微违法犯罪等案件虽然所抢数额不多,但却是多发性案件。统计表明,去年越秀区“两抢一盗”案占总体案件的49.2%,接近一半,其中仅“两抢”案就占了总体案件的38.2%。尤其以两抢案的民愤最大,“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威胁最大,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他说,去年越秀区刑事案件下降幅度在全市各区中居首,但是调查显示市民对当前的治安形势仍不是很满意,这跟两抢案及其他轻微违法犯罪频发有很大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