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献血今后必须采用“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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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22:31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网28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对不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在献血时出示有效证件”。今后,凡自愿献血的江西省市民,必须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从3月1日开始,江西省正式采用献血“实名制”的方法,以有效防止公民频繁献血,杜绝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如献血者无有效身份将被劝阻。 据江西省血液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以前在献血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无序现象,如部
按照新修订的《血站管理办法》,江西省将从3月1日将在正式实施无偿献血“实名制”,市民在献血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护照等带有照片和编号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不携带身份证的献血者将被劝阻。这样一来,可基本杜绝家庭替代献血,血头、血霸运用暴力控制献血者以及倒卖“献血证”三种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以前对献血者没有严格要求录入身份证号码,计算机只录入献血者的姓名,因此当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需要用血时,计算机将会显示出一长串同名同姓公民的资料,使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无法准确调用、录入资料。实行献血“实名制”后,不但使无偿献血者的个人资料得到准确无误的录入与保管,公民享用血液的待遇也可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编辑:周泽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