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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一律要通知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1:50 海峡都市报

  N新华社 南京晨报本报记者 洪东升通讯员 赵肃岐 杜勇

  本报讯 1986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昨天走完了20年的施行道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新法中规定的违法种类由旧法的73项上升到238项,像站街拉客、偷窥偷拍动手打人等很多行为,都被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昨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机关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准备情况。

  福建省公安厅昨对新法有关热点问题也进行了解答,据悉,省公安厅将在近期通过一系列深入浅出的案例,向百姓分析解读新法与旧条例的差异。

  新法治理卖淫嫖娼

  罚五千走人行不通

  “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公安厅法制处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一些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罚款5000元,这样会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因为他们可以交钱走人。”该负责人说,以前警方只是对一些多次卖淫嫖娼人员作拘留,但他们一般要求警察不要通知其家人和单位,有的家属还以为他出差了,有的还到派出所报案说失踪了。而现在则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是情节轻微的,才可以不处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

  “什么叫情节轻微?现在正在准备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初步是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年龄不满14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谈好价格但还没有实施;在桑拿和其他娱乐场所异性之间手淫等。只要进行并实施了具体行为,那就不属于轻微范围了。但具体区分以及处罚标准我们正在酝酿。”江苏警方表示。

  发3次黄段子就可能被罚

  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随着手机应用的普及,一些新问题也就暴露了出来。一些用户因经常收到骚扰短信最后弄得家庭破裂。也有的人因为谈恋爱分手多次发短信恐吓对方,这些就严重干扰了对方生活。如果手机上屡屡接到“黄段子”,市民可向警方报警。江苏警方表示,法规里所说的“多次”,即3次及3次以上。

  被罚2000元以上可要求听证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指出,新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增加了被处罚人的权利救济渠道,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应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新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民警违规也将受处罚

  福建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新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认真接受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民警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规定的11种情形之一的,省公安厅将坚决查处,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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