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申领程序变“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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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1:55 新京报 | |||||||||
各大银行向市民提取申领材料重新审核,申领程序增加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杨晓红)从本月20日起,凡到广州市内各银行定期提取申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将被要求重新向银行提交最初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时所需的各种材料,以备重新审核。同时,市民上交的所有申领材料,将被再次提交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审定。
目前,建行、工行已对前来申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按要求进行了所有提取申领材料的重新审核。即市民凭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时,提供所需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承办银行重新审核,并送市公积金中心重新审定后,方可正常提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透露,这次公积金提取申领提取程序方面的变更,主要是为了避免发生职工违规套取其本人名下公积金情况出现。 | |||||||||